--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9部门联合下发的《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第九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补助标注和办理流程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实施,具体可咨询三门峡市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2183660,感谢您对三门峡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11-14 09: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