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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范管理 守护红色资源三门峡市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8-14 09:07
来源: 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让‘红土’拥有产权,我们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才更符合法律要求、更有底气……”近日,捧着刚刚办理的3家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渑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的喜悦自豪溢于言表。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标准化、法治化,持续推进保护区域勘测界定和烈士陵园产权登记,管好用好宝贵的“红色基因库”。

理清红色家底,划定保护范围。在深入调查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对分散各处的零星烈士墓进行集中迁移、集中保护,并根据辖区烈士纪念设施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及周边环境等情况,提出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目前,全市共有烈士陵园16处,全部依法划定了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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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深入烈士陵园调研

强化协调协作,加快确权登记。坚持依法依规、特事特办,按照“属地管理、一园一策、专人专责”的原则,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会同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合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土地权属确认,并对照不动产登记所需要的规划许可、地籍调查、权属来源,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土地征收、报批、供应及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等问题集体会商研判,合力破解困扰“办证”的难点堵点。同时,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牵头成立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监督专班,与工作专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实现专班共建、“组组”会商、联合督导、信息共享,有力有效提供了监督保障支持,为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按下了“快进键”。截至目前,全市16处烈士陵园已办理不动产登记5处,协调驻峡某部队1处烈士陵园完善相关手续,持续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产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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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举行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证颁发仪式

加强修缮管护,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回头看”,对标对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按照“六个一”标准,规范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措施,即:设置一个醒目标示、完善一份事迹简介、设立一座规范墓碑、勘定一个保护边界、健全一份管理制度、整修一条通行道路。按照“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原则,制定了《三门峡市规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实地督导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管护情况。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邀请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并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压紧压实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责任,实现了主体保护完好、碑文字迹清晰、墓体坚实牢固、环境整洁肃穆、配套便捷有效,有效提升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水平。

为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基因库”的作用,全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开展“革命遗址作课堂、英烈精神进教材”文明实践活动,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场馆利用清明、七一、八一期间举办缅怀英烈活动1600余场,先后接待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14.8万人次,成为传承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生动课堂。
(供稿科室:市局秘书科、优抚和褒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