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拟评定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宣教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报评定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三退役军人明电〔2024〕11号)要求,在卢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渑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评申报的基础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查。经研究,拟评定三门峡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现予以公示:
卢氏县烈士陵园 渑池县烈士陵园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398—2922008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41号
邮 编:472100
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