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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2 11:39
来源: 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市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凝聚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服务保障力度,经三门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广泛征集拥军组织名录,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三门峡市拥军企业目录库。开展此项活动,旨在按照契约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促进爱心企业让利拥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最大限度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征集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形成“千门万店齐拥军,千家万户铸国防”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三门峡市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征集范围

凡愿意为现役军人、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宾馆、商场、超市、加油站、影剧院、房企、医院、运输、体检、养老、康复、保险、书店、饭店、理发、公园及景区景点等,都可以报名参与,经市、县两级双拥办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目录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是经营状态良好,诚实守信,社会名誉较好,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是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

三是拟报名参加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必须要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有关说明

1.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的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的优惠项目,社会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项目;

2.凡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或组织,市双拥办将其纳入社会化拥军数据库管理,并签订合作协议,向社会公示、授予社会化拥军牌匾和证书。各级双拥办对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定期发布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实施目录式、动态式、规范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3.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企业和组织积极向省双拥办推荐,参与评选省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并逐级推荐到国家双拥办;同时在参加三门峡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和“双拥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加分。

五、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审批表》到所在地双拥办报名。

六、征集时间及审批时间

征集自2023年5月30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及所属县(市、区)双拥办咨询电话:

市双拥科:     梅  胜    0398-2922015

湖滨区双拥办: 路  伟    0398—2999092        

陕州区双拥办: 宁红星    0398—2221170

义马市双拥办: 李珍珍   0398-5580722

渑池县双拥办: 许  凯   0398—2233108

灵宝市双拥办: 王  帅   0398—8855661

卢氏县双拥办: 于娜娜   0398—7180656

开发区双拥办: 王应伟   0398—2119038

示范区双拥办:张淑芬    0398—2751979

三门峡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