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带薪社会实践岗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营造关心军队、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持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现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社会实践岗位如下。
一、政策对象
1、为待安置期间军人、军属,“三属”及其子女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2、考取各类军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学校)就读学员,提供假期社会实践岗位;
3、高校在校大学生或已毕业有参军入伍、建功军营献身国防愿望的提供相关岗位,进行役前培训锻炼;
4、大学生退役军人(含退役复学未毕业的)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以上岗位带薪实践(免费提供食宿),时间为6月15号至8月30号(可根据放假、开学等情况适当调节),实践结束后可根据需要,出具社会实习证明。
二、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国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6、符合社会实践岗位条件的。
三、见习岗位及名额
提供社会见习岗位20个,其中男10名,女10名,面试、政审等考评合格后,由示范区双拥办统一分配到基层人武部、辖区内军民融合企业科研机构、区直机关相关部门从事社会实践。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投递至邮箱smxsfqrwb@163.com。
3、由示范区双拥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8-2751979。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