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可考虑这些岗位
基层公务员、定向考录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各地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这些职位面向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并不是所有退役军人都可以报考;招录的职位都是基层岗位,是需要在基层工作的。其具体流程,和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无异。
温馨提示:
1.退役军人在报考中,会有一定的优待优先政策,比如加分、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等;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其他社会考生不得报考,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主要分为三类:管理岗位、技术岗位、技能岗位。其待遇相对优厚,退役军人在岗位适应、专业经历、加分优先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报考军队文职人员相对比较严格,需要符合政治条件、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身体条件、年龄条件等。招考程序一般是公布招考信息、报名及初审、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和体检、确定预选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成绩查询、确定拟录用对象、组织补充录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等。
人武专干岗位
人武专干又称专武干部,是地方政府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院校中专门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的干部,其职能包括兵员动员,基层民兵军事训练及组织建设。
街道、乡镇人民武装部的编制为公务员编制,受当地人武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其工资来源于地方财政,是和部队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公务员岗位。
目前,人武专干定向招录主要是面向大学生士兵的。如河南省《关于申报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计划的通知》规定:“根据人民武装工作特点和对军事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特殊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原则上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浙江省下发的《关于组织编报2019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中明确,专武干部录用需求计划统一列入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由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编制,并要求县以下一线执法岗位、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职位拿出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录。
社区工作者岗位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想成为社区工作者,需要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其考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范围。
各地对于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辅警岗位
辅警,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
退役军人报考辅警,一方面会有相应的加分,在录取时也会享受优先待遇,比如对退役军人的学历要求会适当放宽。同时各地也在实施辅警“转正”改革,表现良好、成绩优异的,有机会转为正式人民警察。
(文章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