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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工资薪级认定问题的咨询 已回复
--信件内容-- --提问时间--
您好!我于2019年9月参军入伍,入伍时学历为本科在读,2021年9月退出现役。2024年6月本科毕业,2024年8月考入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薪级标准和学历与工龄有关。但单位称在入伍期间并未取得本科学历,因此我的薪级工资认定为高中学历起点薪级 两年工龄 在单位工作时间,并因为存在社保缴费记录,不能享受所在地区应届毕业生高定一档政策。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七十四条,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其中,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服现役年限以及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惠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确定薪级标准?我的薪级认定能否以本科学历入职 在用人单位工作工龄 服役年限2年工龄进行计算? 2025-09-06 21:48:13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你好,再跟您电话沟通后,得知您咨询的是人社部门业务,建议您前往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三门峡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9-11 16: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