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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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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我是三门峡陕州区的一名居民,2016年参军入伍,2018年退伍,退伍后本人在新疆以军转干部的名义参加了工作,目前在乡人民政府工作,由于家庭原因,本人无法继续在新疆工作,请问回到家乡后可以安置吗?
2021-11-06 17:49:40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予以答复: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选择安置地安置后,不能重新到另一地方安置。您退伍后已选择到新疆安置,所以不能再选择回到家乡安置。感谢您对三门峡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11-09 16:21:55